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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富大厦511室
一样是包裹入出境,邮件包裹是像商业快递包裹一样的门到门服务。然而,从海关监管的角度来看,在申报要求上存在着本质的差异,包括对象定位。
首先国际邮政通道(国际EMS,国际普通包裹)是两个国家或者地区邮政之间通过万国邮政联盟协议交换邮件总包的模式。走的是邮政清关,邮政渠道最重要的功能是通民,使世界人民交流顺畅,所以邮政渠道大部分都是个人使用的物品,个人杂货,(当然也会有商业物品)各个国家海关对邮政的申报要求是最低的,这是行邮监管的特点。并且食品,(包括自制的),手工的产品,都可以通过国际邮政渠道寄递,尤其是蜂蜜,直接写入了万国邮政联盟公约里面。并且邮政渠道以前大部分是没有EDI信息的,海关只能是抽查抽检(现在大部分国家邮政开始要求EDI信息),这里面就有蒙混过关的可能。所以在低价值包裹框架里,邮政清关是政府行为,是政府清关。不会有渠道责任。
然而,商业快递渠道完全不同。商业快递主要用于贸易服务。每个国家对商业快递的监管和申报都有自己的要求,商业快件渠道必须要有EDI数据。
目前市场上的商业快件账号大部分都是以贸易公司或者工厂抬头在DHL,UPS,Fedex开设的,是商业行为(当然也有一些个人物品快件,个人物品快件发件人必须是个人,不能有公司信息,但是目前中国海关对出口商业快件的监管要求非常复杂,基本上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发件人身份证,商业发票等),而DHL,UPS从公司层面来讲就不愿意做个人物品的快件,一个是价格给不了很好,再有一个就是做单太复杂,而个人客户很难满足申报要求,即使他叫个人物品类快件),而且即使是海外是个人收件,但是在目的地海关看来,通过商业渠道,而发件人又是公司,那么就认定这是商业行为,就必须要一些特殊物品的商检,这就是为啥说商业快件一般不收食品,化妆品等需要提前FDA预申报的产品(虚报瞒报的不算数),因为这么走,目的地国家海关会找收件人要FDA信息,个人是不可能给出来的,所以走不通,但是话说回来,如果真的是个人对个人(个人自用),通过商业快件渠道寄递少量的食品(当然不能是肉,蛋,奶等禁止个人寄递入境的)美国海关是可以免除FDA预申报的,换句话说不需要商检,跟普货包裹一样,可以直接收到的。
然而,商业渠道绝对可以通过B2B商品检验。它只要求目的地国熟悉进口产品的通关要求和检验要求。基本上,B2B商品是在没有低价值免税的情况下正式申报的。这对许多个人接收者来说是不够的。
再说各个国家对商业快件的海关申报要求明显远高于国际邮件,基本的申报要素要比邮件复杂的多。比如一件衣服通过邮政渠道只需要申报,衣服,clothes 就可以。但是商业快件渠道就有可能要申报此衣服的规格,型号,性别,材质,甚至品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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