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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的“六必须”和“四时限”

日期:2023-07-11 15:59 作者:张静 来源:优鼎嘉    本文有311个文字,大小约为2KB,预计阅读时间1分钟

  出口退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退还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出口环节免税且退还以前纳税环节的已纳税款。

出口退税

  小编在与许多客户的交涉中发现,很多企业对于出口退税还没有非常全面且正确的了解,那这样就可能会造成企业在金钱和时间上的损失。下面,小编就跟大家讲讲有关出口退税的那些事儿。

  一、出口退税的“六必须”

  1.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办理了退免税备案。

  2.必须属于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应税产品,并且属于退税的产品,不是免税或者征税的产品。

  3.必须是已报关离境并已结关的状态,并且有报关单的相关电子信息。

  4.必须是已在财务上做了销售。

  5.必须是已完成收汇。

  6.必须确保出口单证齐全。

  二、出口退税的“四时限”

  1.必须在开票之日起30天内办理认证手续。

  2.外贸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天内办理出口退税申报手续

  3.出口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180天内,向所在地主管退税部门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远期收汇除外)。

  4.出口企业可在申报期限内向退税部门提出延期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的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3个月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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