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是中国海关对进口动植物及其产品实施检疫管理的一种法律文件。它要求进口商在动植物及其产品进入中国前,必须获得此许可证,以确保其符合中国的动植物卫生和安全标准。
哪些产品需要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动植物及其产品:如活动物、动物遗传物质、非食用动物产品、饲料及添加剂、果蔬、烟草、粮谷、豆类、薯类等。
动物源性食品:肉类及其制品、内脏、肠衣、鲜蛋类(包含特殊品种)、乳品及其衍生品、水产品(含特定类别)、可食用骨蹄角、动物源性中药材、燕窝等。
植物源性食品:存在疫情疫病传播风险的,如杂豆、杂粮、茄科蔬菜、植物源性中药材等。
办理流程
资质备案:申请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并且直接对外签订贸易合同或协议。
提交申请:在签订贸易合同或协议之前,申请单位应向审批机构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申请表》,并提供必要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和其他相关材料。
初审:由进境口岸初审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材料的完整性、输出和途经国家或地区的动植物疫情情况、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双边检疫协定要求等。
专家风险分析:海关总署或初审机构在必要时可组织专家对申请进境的产品进行风险分析,申请单位有义务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
审核批准:海关总署在初审合格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签发《检疫许可证》或《检疫许可证申请未获批准通知单》。
许可证的管理和使用:《检疫许可证》由海关总署统一编号,有效期通常为3个月或一次有效,不得跨年度使用。
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时,通常需要以下材料:
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申请表
进口合同
植物检疫证书/卫生证书
产地证
箱单发票
其他特定商品附加材料等
注意事项
进口动植物及其制品必须符合相关检验检疫的要求。
在办理过程中,请携带原件和复印件,以备核实。
请充分配合检验检疫人员的工作,以确保申请顺利进行。
办理完成后,请注意妥善保存证件,避免遗失或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