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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品限量申报代替危包证

日期:2020-09-30 10:00 作者:张静 来源:优鼎嘉    本文有378个文字,大小约为2KB,预计阅读时间1分钟

  近期很多朋友问起限量的问题,因为危险品出口需要危包证,有些外贸企业考虑价格的因素,在国内采购的部份产品不能提供危包证,问是否可以采取限量申报的方式进行出口,优鼎嘉整理了一下相关资料分享给大家:

  

危险品限量申报代替危包证

 

  什么是限量包装

  限量申报的原理是采用一些小包装来代替大包装,比如原来一个200L桶装油漆,现在用2L的小罐包装,分成100罐,这100罐再放入外包装里面,比如4G纸箱。这样一来就降低了运输过程中的危险。

  外包装上必须要有限量标识

  限量包装的要求是根据UN和PG来的

  值得一提的是危险品出口必须做危申报

  但是做危申报不是必须要危包证。比如说钢瓶包装的货物,可以提供钢瓶证书来代替危包证。

  IBC桶包装的货物,可以提供船级证来代替危包证。限量包装的货物,可以提供限量证明来代替危包证。

  UN1170 CLASS 3

  这个产品根据闪点有两个包装类别一个II类包装,一个是III类包装。

  II类包装和III类包装限量要求也不一样,II类限量包装要求是1L,III类包装限量要求是5L。

  UN3175 CLASS4.1

  这个产品是II类包装,限量要求是1KG,即最小包装需要控制在1KG之类。

  很多人有个误区,做限量仅仅是代替危包证,并不是说你货物可以按照普货去出口,货物还是需要按照危险品去出运的。

  还有一点就是做限量仅仅是解决了危申报的问题,和报关没有关系,该需要商检的货物出口还是需要做商检,并不是做限量,就可以免商检,这点需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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