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二维码
扫一扫 关注我们
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1号院
安富大厦511室
近期很多朋友问起限量的问题,因为危险品出口需要危包证,有些外贸企业考虑价格的因素,在国内采购的部份产品不能提供危包证,问是否可以采取限量申报的方式进行出口,优鼎嘉整理了一下相关资料分享给大家:
什么是限量包装
限量申报的原理是采用一些小包装来代替大包装,比如原来一个200L桶装油漆,现在用2L的小罐包装,分成100罐,这100罐再放入外包装里面,比如4G纸箱。这样一来就降低了运输过程中的危险。
外包装上必须要有限量标识
限量包装的要求是根据UN和PG来的
值得一提的是危险品出口必须做危申报
但是做危申报不是必须要危包证。比如说钢瓶包装的货物,可以提供钢瓶证书来代替危包证。
IBC桶包装的货物,可以提供船级证来代替危包证。限量包装的货物,可以提供限量证明来代替危包证。
UN1170 CLASS 3
这个产品根据闪点有两个包装类别一个II类包装,一个是III类包装。
II类包装和III类包装限量要求也不一样,II类限量包装要求是1L,III类包装限量要求是5L。
UN3175 CLASS4.1
这个产品是II类包装,限量要求是1KG,即最小包装需要控制在1KG之类。
很多人有个误区,做限量仅仅是代替危包证,并不是说你货物可以按照普货去出口,货物还是需要按照危险品去出运的。
还有一点就是做限量仅仅是解决了危申报的问题,和报关没有关系,该需要商检的货物出口还是需要做商检,并不是做限量,就可以免商检,这点需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