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1号院
安富大厦511室
随着疫情在世界范围内迅速蔓延,口罩、防护服等防疫产品的出口需求大幅增加,很多企业也加大了出口力度。货物出口后能否退税,受到出口企业的关注。
第一,我们来看看可以申请出口退(免)税的主体:
1、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2、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委托出口货物的生产企业。
从主体形式上来说,分为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从出口模式上来说,分为自营出口和委托出口。
根据上述规定,下列企业出口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物品之后,可以申请出口退(免)税:
1、生产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物品的生产企业;
2、购进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物品后出口的外贸企业。
需要说明的是,出口企业必须向税务局进行出口退(免)税备案,才能申请出口退(免)税。
第二,我们来看看出口货物适用出口退(免)税必须同时满足的条件:
1、向海关报关
2、实际离境
3、销售给境外单位或个人
4、收汇(除出口退税分类管理登记为四类的企业外,收汇不是申报退税的前提条件,但必须要收汇)
5、不属于国家禁止或限制出口的货物(退税率不为0)
目前,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物品的退税率为13%,与征税率相同,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零税率”;如果通过邮寄方式出口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物品,虽然货物也实际离境到了国外,但不属于向海关报关出口,不能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
第三,我们来看看出口企业能退多少税?
1、生产企业:生产企业适用免抵退税办法,退税依据是出口发票上注明的出口离岸价。
2、外贸企业:外贸企业适用免退税办法,退税依据是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如果是货物是从国外进口采购的,则为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