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舌尖上的美味——预制菜出口

日期:2023-10-24 09:06 作者:张静 来源:优鼎嘉    本文有1001个文字,大小约为5KB,预计阅读时间3分钟

  前段时间“预制菜”火上了热搜,这个新兴词汇引起了广大年轻人的兴趣,热衷钻研一门新课题:如何辨认预制菜,并且分享了很多成功的案例。所谓“预制菜”,根据中国烹饪协会发布的标准,是指以一种或多种食材为主要原料,配以或不配以辅料及调味品(含食品添加剂),经过洗、切、搭配等加工或炒、炸、烤、煮、蒸等技法烹调后制成的食品,分为即食食品、即热食品、即烹食品、即配食品四类。海外预制菜模式的发展已较为成熟,消费者的接受程度也更高,市场空间更加广阔,海外华侨、中国留学生等也更易吃到家乡的美味,因此,商家们都力争海外市场,预制菜出口成为一大亮点,今天小编就和大家讲解一下有关预制菜出口的流程要点。

  一、海关报关单位备案

  1.按照“多证合一”改革要求,申请人办理市场监管部门市场主体登记时,可按要求勾选报关单位备案,并补充填写相关备案信息,同步办理报关单位备案。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多证合一”流程完成登记,并在市场监管总局层面完成与海关总署的数据共享,企业无需再向海关提交备案申请。

  2.企业未选择“多证合一”方式提交申请的,可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提交报关单位备案申请。经审核,备案材料齐全,符合报关单位备案要求的,海关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

  3.备案完成后,企业可登录“中国海关进出口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备案信息,如需获取书面备案信息的,可以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在线打印《海关报关单位备案证明》。

  二、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备案

  1.申请方式

  种植养殖场通过登录“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向所在地主管海关申请备案。

  2.查询方式

  出口食品种、养殖场备案名单查询方法:海关总署→企业管理和稽查司→信息服务。

  三、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

  1.备案条件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口《实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的产品目录》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食品生产,加工、储存企业,不包括出口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加工,储存企业。

  1.2企业已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1.3企业已建立和实施以危害分析和预防控制措施为核心的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该体系还应当包括食品防护计划。

  1.4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保证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有效运行,确保出口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过程持续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要求,以及进口国(地区)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申请流程

  2.1.登录“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企业管理和稽查→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核准。

  2.2.如实填报系统中的内容并上传附件《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申请表》。

  四、预制菜出口流程

  1.出口申报

  1.1.出口申请前应确认拟出口国家(地区)是否有准入要求,是否有注册要求。

  1.2.出口食品的出口商或者其代理人持合同、发票、装箱单、出厂合格证明、出口食品加工原料供货证明文件等必要的凭证向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所在地或组货地的隶属海关申请。

  1.3.申请时,应当将所出口的食品按照品名、规格、数/重量、生产日期逐一申报。

  2.通关放行

  2.1.按照系统布控要求,无现场查验或实验室送检指令的,可直接放行;有现场查验或实验室送检指令的,海关按指令要求对产品进行现场查验或实验室送检。

  2.2.经海关现场检查和监督抽检符合要求的,准予出口并按规定签发检验检疫证书;对不符合要求的,由海关书面通知出口商或其代理人;可进行技术处理的,经技术处理合格后方准出口;不能进行技术处理或者经技术处理仍不合格的,不准出口。

  五、海外通报的处置

  当遇到有境外国家通报出口食品安全不合格时,海关的处詈措施如下:

  1.向相关企业了解核实相关情况。

  2.根据情况,对相关企业开展核查。

  3.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并实施加强管理的处置措施。

  4 .向地方政府通报相关情况。

  以上信息综合整理自12360服务订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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