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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印刷品进出境的的问题汇总

日期:2023-09-21 15:14 作者:张静 来源:优鼎嘉    本文有523个文字,大小约为3KB,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印刷品是什么?是我们身边的报纸、书刊杂志、地图、海报、商标、标签、贺卡、台历等等,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使用到的东西,它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今天小编和大家讲解一下印刷品进出境的相关问题。

  一、印刷品的定义

  印刷品是指通过将图像或者文字原稿制为印版,在纸张或者其他常用材料上翻印的内容相同的复制品。进出境摄影底片、纸型、绘画、剪贴、手稿、手抄本、复印件及其他含有文字、图像、符号等内容的货物,海关按照有关印刷品进出境的监管规定进行监管。

  二、禁止印刷品进出境的种类

  (一)禁止进境: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危害国家安全或损害国家荣誉及利益的;攻击中国共产党、诋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侵害民族习俗、习惯的;宣扬邪教、迷信的;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危害社会公德或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国家主管部门认定禁止进境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二)禁止出境:含有禁止进境内容的;涉及国家机密的;国家主管部门认定禁止进境的。

  三、印刷品进出境的免税验放

  个人自用进境印刷品、单行本发行的图书、报纸、期刊类出版物,每人每次10册(份)以下;成套发行的图书类出版物,每人每次3套以下,海关均予以免税验收。

  超出以上数量,但仍在合理数量以内的个人自用进境印刷品,海关将对超出部分予以征税放行。

  四、境外赠送印刷品进出境如何申报

  受赠单位应向海关提交赠送方出具的赠送函和受赠单位的接受证明及相关清单。接受境外赠送的印刷品超过100册时,受赠单位除提交上述单证外,还需提交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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