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1号院
安富大厦511室
2022年9月20日,海关总署发布第259号署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检验采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同年12月1日起施行。《办法》是海关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优化进出口商品检验的具体举措。按照《办法》规定,对海关实施采信的进出口商品,企业可以根据需要选择是否委托采信机构进行检验;海关依法采信检验结果,作为合格评定的依据,免于实施抽样检测。实施采信,引入社会检验检测资源优化进出口商品检验,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高通关便利,更好地服务外交外贸大局。
企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检验采信管理办法》的主要受众,进出口企业如何享受商品检验采信的红利呢?请按以下步骤办理。
第一步:查一下采信商品范围。如果您公司进出口的商品在采信商品范围,则可以选择实施检验结果采信。
第二步:找一家采信机构。查找一下您公司进出口的商品对应的采信机构目录,找一家合适的采信机构。
第三步:委托采信机构对商品实施检验,并通过采信管理系统向海关提交检验报告。提交时间应在进出口货物申报前(采信要求另有规定的除外)。未在规定时限提交的,海关将不予采信。
特别提醒:
采信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除满足检验检测资质规定的内容要求外,还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采信机构名称及其代码;
(二)检验报告编号;
(三)商品信息,包括商品名称、型号规格、对应的批次编号或者产品序列号码以及其他产品追溯信息;
(四)采信要求规定的检验项目、检验方法以及抽样方案等;
(五)委托人名称以及联络信息;
(六)受理日期、检验地点、检验时间以及签发日期;
(七)检验结果;
(八)签发人签字。
第四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向海关提供检验报告编号以及出具检验报告的采信机构代码,海关根据采信要求对相应检验报告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对检验结果予以采信;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采信。
第五步:海关采信检验结果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海关提交质量安全符合性声明,海关不再对进出口货物抽样检测,但是海关根据风险防控需要实施检验的除外。
实施检验结果采信,对于进出口数量大、批次频繁、抽检比率高的商品将带来较大的优惠和便利。一是海关不再抽样检测,进出口货物可以实现快速验放,有利于加快通关时效;二是检验结果在全国通用,在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有利于企业降低成本。以某项商品为例,假如每年进出口数量1000批,抽检比率2%,每次送检3个,则至少要送检20批,数量60个。采信检验结果后,则在检验报告有效期内,最少只需送检1次,数量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