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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1号院
安富大厦511室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口棉花监管方式的公告》(2020年第43号),自2020年4月5日起,海关对进口棉花从逐批实施抽样检测调整为依企业申请实施和海关依职权实施,昨天我们“12360海关热线”已经进行了第一手解读,并在后台收到了大量留言。经收集整理,本期请随小编给各位看官进一步解疑答惑。
政策调整的内容
01、进口棉花抽样送检环节
此次进口棉花检验监管方式调整只涉及抽样送检环节,现行的现场检验检疫环节实施的检验检疫内容及流程,包括固废排查等不变。
02、需要海关出具棉花品质证书的
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申报时,应选择一次性完整申报模式,通过勾选“需要品质证书”的方式向海关提出申请,海关在对进口棉花实施现场检验检疫合格后,依企业申请实施现场抽样、实验室检测并出具品质证书。
03、不需要海关出具棉花品质证书的
进口棉花收货人或其代理人不需要海关出具棉花品质证书的,海关在对进口棉花实施现场检验检疫合格后直接放行。
04、海关可实施监督检验
进口棉花品质检测监管方式调整后,需要对进口棉花实施监督检验的,海关可通过布控实施监督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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