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法定检验商品目录以外的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工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21 14:05:32 浏览次数: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依法对法定检验商品目录以外的部分进出口商品实施抽查检验。抽查检验商品范围见附件。
抽查检验工作按照《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39号公布,海关总署令第263号修订)执行。
本公告发布后,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32号、2020年第95号、2021年第60号、2022年第60号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实施法定检验商品以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的商品范围
实施法定检验商品以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的商品范围
一、进口商品:学生文具、婴童用品、电子产品等。
二、出口商品:儿童玩具。
以上是关于开展法定检验商品目录以外的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工作的公告的全部内容,只需通过预约方式联系我们的专业顾问,根据您进出口的商品类型,我们将为您量身定制国际货运方案并提供进出口报关代理报价单。我们的服务手续费低廉,让您既省钱又省心。您提交的信息将得到及时响应,我们的工作人员将在第一时间与您联系。本文内容及图片均来源于网络投稿,经专业编辑精心排版,旨在为您传递更多实用知识。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妥善处理。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致电010-67659210。